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吴)虚构劳动关系,以公司员工名义为36名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孕妇缴纳生育保险,骗取生育津贴98万余元.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14日,法院一审宣判一起涉嫌骗取生育津贴案,8名被告人因诈骗罪被判处3年6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相应的罚金。摆账网资讯播报:瞄准临期食品商机 零售企业有不少新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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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至2019年10月,包括宋某在内的8名被告人,以虚构劳动关系的方式,以北京诚熙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名义,向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缴纳城镇职工生育保险,骗取生育津贴98万余元,事后全额退还。其中,宋为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七名被告均为公司的董事或员工,该公司主要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宋名下的城西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主要是缴纳社保,报销生育津贴。
朝阳法院认为,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生育津贴作为国家对特殊劳动妇女群体的补贴,必须以被保险人是本单位在职职工为前提,没有劳动单位的个人不能享受生育津贴。本案中,被告人宋某等人将涉案的36名产妇虚构为城西公司员工,在上述生产事实发生后向相关社保机构提交的材料中,将申请人登记为城西公司并加盖单位公章,虚构雇佣关系,使社保机构陷入上述员工为城西公司员工并支付相关生育津贴的错误认识。
朝阳法院经审理查明,宋某等8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捏造事实骗取公共财物,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宋自首,其余被告人系共同犯罪的共犯,法院依法减轻或减轻了对八名被告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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